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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績效評估

績效評估

  • 議案審查

        本公司董事會以每月召開1次為原則,審查經理部門提報董事會事項,2020年計召開13次董事會議(董事平均出席率為98.53%)。經理部門視議案內容列席董事會備詢,使董事會與經理部門有充分之時間與機會說明與溝通。2020年董事會共審議225案,其中涉及政策、經濟、環境及社會議題計102案。


        有關營運活動所產生之經濟、環境及社會議題,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必要時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對於董事會決議,每月提上一月份董事會決議追蹤報告,如未能結案者,本公司按季追蹤提報董事會。


  • 董事薪酬

        台糖為國營事業,董事薪酬依據公司章程第15條第2項規定「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由主管機關訂定待遇標準」,故未設置「薪酬委員會」。

        董事除獨立董事月支待遇30,000元外,餘均依照「經濟部所屬事業董事監察人月支待遇計支核給情形一覽表」。董事長、總經理及各副總經理薪資及獎金係依據「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辦理,並無其他額外酬勞或獎金或分紅。


  • 董事會考核

        台糖為國營事業且非上市櫃公司,故公司治理績效評估不適用證期會公布之公司治理評鑑指標,惟經濟部近年每年選定外部公正單位評估所屬事業之公司治理成效。2020 年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委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辧理經濟部所屬事業之公司治理制度評鑑作業,依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之「國營事業公司治理守則」為基礎,並參考我國行政院「強化公司治理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擬訂包含「國營事業董事會的責任」等九大構面的公司治理評鑑項目。評鑑方式包含60% 書面審查及40% 實地訪評,報告書建議事項作為公司治理制度及運作績效評估之參考。

        董事長、總經理係依據「國營事業工作考成辦法」和「台糖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實施要點」辦理年度自評及考核,其餘獨立董事、董事之考核係依據「經濟部及所屬機關事業機構遴派公民營事業與財團法人董監事及其他重要職務管理要點」辦理;並於每年年初將結果提董事會報告,期提升董事會之效能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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