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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評估與管理

風險管理政策

        台糖公司訂有內部控制制度「風險評估及管理作業要點」及「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原則」,各單位藉由各項短、中、長期風險的辨識、分析、評量與處理,先作風險因子確認及衡量潛在損失,再選擇管理方法,並對風險管理作定期及不定期之監督、稽核、追蹤等。


風險管理組織

一、風險管理推動委員會

        台糖公司設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推動委員會」,負責各項風險之評估、研擬防範措施、內控制度及相關業務之執行。委員會由董事長代表董事會擔任指導委員,總經理擔任主任委員,由企劃處責任業務副總經理擔任副主任委員,各副總經理、各處室(不含董事會檢核室)及各單位一級正主管擔任委員。每年召開風險管理會議,會中就前一年度風險管理執行情形及當年度各單位主要風險項目及應注意事項進行報告及討論。
風險危機範圍 主管單位
天然災害、職業安全衛生災害、重大流行(傳染)性疫情 職業安全衛生處/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
環境影響事項 環境保護處/環境保護委員會
產品品質 企劃處/品質管理委員會
勞資爭議 人力資源處
顧客服務、媒體事宜、影響事業形象 秘書處
資通安全 資訊處/資訊安全委員會
廉政問題 政風處/廉政會報
水利設施災害、植物疫情 農業經營處
個人資料保護 法務室
其他 事業單位、總管理處依權責業務主管處室

二、董事會下設功能性委員會

        台糖公司董事會下設有3個功能性委員會為「審計委員會」、「土地資源委員會」及「經營投資委員會」,對於重大業務風險議題(如事業經營、重大投資、土地出租(售)、土地開發案等),亦安排討論案或報告案,進行討論溝通,並視需要安排赴公司相關單位視察或現場查勘,以加強監控管理。

三、董事會下設檢核室

        檢核室為常設獨立行使職權之專責單位,負責公司內部檢核業務,以評估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相關法規之遵循與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每年年初依風險程度,訂定年度內部檢核計畫,定期或不定期至各單位實地檢核,稽查其辦理情形及針對尚待改善事項,輔導改進及列管追蹤,藉由策略化、制度化等作法,將企業營運之風險降到最低程度。
        上述董事會檢核室辦理稽查之各單位檢核報告均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並每月向董事會提出檢核報告及每年提出彙整各單位之檢核分項向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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