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科技文明發展造成過去50年氣溫急遽上升,全球的氣候變遷,除了造成極端氣候外,也直接或間接影響到企業的營運與消費者的消費行為,而台糖公司身為國營事業,早已響應政府政策,從早期製糖流程改採燃燒蔗渣的汽電共生、推動大面積的平地造林,再到近六年來發展的循環經濟,如建置太陽能、沼氣發電、新式豬場改建、林下經濟等,無不顯現台糖公司在節能減碳,愛護地球上的用心。
能源耗用統計
2023年台糖公司組織內部能源耗用量為1,483,919.99 GJ,能源總耗用強度為0.05GJ/千元營收,主要是各事業營運所耗用能源售增加且營業額提升,使得能源總耗用強度與2022年相同。
- 歷年組織內能源耗用表
能源類別 | 2021年 | 占總能源消耗量 | 2022年 | 占總能源消耗量 | 2023年 | 占總能源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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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能源(GJ) | 1,178,201.57 | 18.42% | 1,050,154.68 | 72.4% | 1,089,220.97 | 73.40% |
次級能源(GJ) | 279,585.47 | 4.37% | 256,834.9 | 17.71% | 256,040.07 | 17.26% |
再生能源及農廢發電(GJ) | 4,938,774.71 | 77.21% | 143,502.6 | 9.89% | 138,658.95 | 9.34% |
能源總耗用量(GJ) | 6,396,561.75 | - | 1,450,492.18 | - | 1,483,919.99 | - |
千元營收 | 27,122,957 | - | 28,823,585 | - | 30,187,223 | - |
能源總耗用強度(GJ/千元營收) | 0.24 | - | 0.05 | - | 0.05 | - |
註:
- 初級能源為汽油、柴油、重油、天然氣(NG)、液化石油氣(LPG)、煤炭。
- 次級能源為外購電。
- 再生能源係指沼氣發電。
- 農廢發電係指利用蔗渣汽電共生之生質能發電。
- 各級能源耗用量皆為實際測量值。
- 能源轉換係數參考環境部公布之溫室氣體排放係數管理表6.0.4版中各種能源的熱值係數,汽油(7,800kcal/L)、柴油(8,400kcal/L)、重油(9,600kcal/L)、天然氣(NG)(8,000kcal/M3)、液化石油氣(LPG)(6,635kcal/L)、煤炭(6,080kcal/kg)、外購電力(860kcal/度)、1kcal=4.184KJ。
溫室氣體盤查
台糖公司多年來致力於減碳,歷年來以環境會計系統投入物質換算溫室氣體排放量,並於本報告書揭露,自2022年起遵循ISO 14064-1溫室氣體盤查原則,進行全公司2021年溫室氣體自主盤查(本公司與地方政府代操作營運契約岡山焚化廠至2021年11 月9 日止、崁頂焚化廠至2021年12 月21 日止,期滿後終止代操作業務,因此2021年度組織盤查邊界未含該2廠),提供揭露更精確排放量數值,其後每年賡續執行。2023年本公司環境會計系統投入物質換算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為128,449.8120公噸CO2e,較2022年減少27.12%,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為0.004公噸CO2e/千元營收,較2022 年降低33.33%,主要係畜殖場因改建減少養豬頭數,以致全公司整體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2023年度溫室氣體自主盤查排放量因於2024年開始進行,將於次一年度報告書揭露。
有關溫室氣體盤查之查證作業,除原先規劃之砂糖事業部小港廠外,2023年更擴大規模,依據「ISO 14064-1:2018溫室氣體盤查標準」進行了畜殖事業部東海豐農業循環園區、精農事業部烏樹林園區、商銷事業部台南營業所、油品事業部新進加油站、休憩事業部台糖長榮酒店及生技事業部生技材料廠,合計7個場域之2022年溫室氣體盤查並通過第三方公正單位之查證,並取得溫室氣體查證聲明書。
- 歷年組織內溫室氣體排放表(依據環境會計系統投入計算)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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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排放量(公噸CO2e)(類別1+類別2) (2021年範疇包含岡山、崁頂焚化廠) | 482,202.79 | 176,347.07 | 128,449.8120 |
當年度營收(新臺幣千元) | 27,122,957 | 28,823,585 | 30,187,223 |
溫室氣體排放強度(公噸CO2e/千元營收) | 0.018 | 0.006 | 0.004 |
- 歷年組織內溫室氣體排放表(依ISO 14064-1盤查標準)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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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排放量(公噸CO2e)(類別1+類別2) (自主盤查排放量皆不含岡山、崁頂焚化廠) | 232,262.6016 | 153,538.5367 | 預計於2024年10月份完成盤查 |
溫室氣體查證數據(公噸CO2e)(類別1+類別2) (查證邊界範圍如註) | 83,840.3290 | 76,022.1654 | - |
溫室氣體排放強度(公噸CO2e/千元營收) | 0.009 | 0.005 | - |
註:溫室氣體查證數據揭露至 2022 年已查證數據。經查證之單位在 2021 年僅砂糖事業部小港廠,2022 年擴大為砂糖事業部小港廠、畜殖事業部東海豐農業循環園區、精農事業部烏樹林園區、商銷事業部台南營業所、油品事業部新進加油站、休憩事業部台糖長榮酒店、生技事業部生技材料廠共 7 個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