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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8月號 2019 Aug
專題報導-
1_ 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

文/再生能源小組
 
林下經濟包括以林下種植、林下養殖、採集加工與森林地景利用等方式開發應用林地資源和林下空間,形成農、林、牧各業資源共享或互補的複合式生產模式。事實上,林下經濟在遠古時代早已存在,人類在森林中從事農牧活動,與森林共存,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為了解決糧食不足問題,農牧生產型態朝向集約化發展,為了取得大面積土地,開始大量砍伐森林,密集式的栽種農作物,圈養牲口,努力最大化糧食產量。人類的數目不斷增加,不斷地向大自然索取更多的資源並與森林爭地,也不斷地製造汙染。然而,根據國際糧食組織2015年統計,全球糧食生產量已經超過糧食消費量,而土地超限利用與汙染日益嚴重,甚至危及人類,因此近年來全球逐漸投入永續發展及循環經濟,聯合國也在2015年發布了2030年永續發展方針,並提出17項永續發展目標,兼顧「經濟成長」、「社會進步」與「環境保護」,林下經濟開始被提及與重視,反思如何讓森林重返地球,如何與大自然友善共存。
 

樹、草地、動物 相互依存


林下經濟應用最多的是混農林業,結合了農作物、林木作物及動物(包含禽、畜、魚及蜂)等,它們可以在同一時間與空間出現,也可以在不同時間或是不同空間出現(輪作、輪牧)。國際上針對混農林業有許多研究,普遍認為具有相當多的優點。樹木除了固碳作用,擋風及具高吸水力涵養水份特性,可降低土壤流失與洪水,保護易受風雨影響的短期作物,提供牲畜樹蔭及防風保護,保護光敏感的陰性作物,作為現成的藤蔓植物攀爬架,另在20%以上的樹冠覆蓋下,樹木的殘體或是動物的糞便分解產生營養物質,讓土壤可保持一定的生物活性、有機質含量,栽種固氮樹木或灌木能有效增加混農林系統中的含氮量。
 

世界各國的林下經濟
 

世界上已有許多地方採行混農林業,咖啡樹及可可亞樹屬最受歡迎的2種蔭下生長植物,這兩種作物或許可以透過吸收更多的陽光得到更多的產量,但卻會改變其風味,反而降低了商品價值。臺灣亦有業者接受林務局輔導,在茶園種植樟木、銀杏等,種植樹木後,已減少施用化學肥料、農藥及除草劑,且增加茶園的觀光價值,促進水土保持。美國Polyface Farm就是強調生態永續經營的農場,其透過設置廣泛的飲水系統,飼養了蛋雞、火雞、肉雞、牛、豬及兔子等動物,利用移動式的電子柵欄每隔一段時間更換地點放牧,樹木輪流砍伐,讓林木與草地都能有足夠的時間重生,藉由雞隻啄食牛糞及草叢中孵化之蠅類幼蟲,降低病害,動物的踩踏,讓糞便翻堆醱酵,提供土壤肥分,這個農場中樹木、草地與動物相互依存,生生不息,販賣肉品、雞蛋及林木,並且開放民眾體驗,都為其創造經濟效益,因而成為全世界知名農場。

林下經濟的經營必須詳細評估,包含土壤、氣候、陽光、水、養分、密度、空間重疊、物種(樹林、作物與動物)間的依存與競爭關係、文化及經濟價值等等因素,如法國亞爾丁的白楊樹與小麥間作就是在細心的規劃下種植。現實層面上農民無法單純藉由造林維生,因此必須透過栽植耐陰性的高經濟作物,包含藥用(如珍貴中藥材)、食用(高單價菇類、水果及堅果等)及觀賞植物(如蕨類及花草等)、或是養殖動物並搭配休憩旅遊業,高值化商品價值。

國際上還可透過碳權交易及適度的林木交易增加農民收益,國內碳權交易雖仍有爭議,但在國際上已逐漸建立機制,未來經濟效益可期。適宜的混農林技術可幫助農民增加農林產品收穫量、增進土壤肥力、防止土壤流失,修復退化土地,創造多樣化的產品,多元化的農業經濟,降低單一作物受市場影響,增強面對氣候變遷的抵抗力,兼顧農民生計與環境永續發展。
 

臺灣法規的開放
 

多年來受限於森林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林業用地的林業使用僅能作為「造林」、「苗圃」之用,農委會為推動林下經濟,在經過試驗後,於2019年4月正式通過林下經濟經營使用審查作業要點,正式開放林業用地於森林冠層下經營森林副產物,開放類別包含段木香菇與木耳、臺灣金線蓮與蜂產品。林下經濟不一定只能發生在林業用地,農牧用地可能因棄耕或荒廢漸漸演替成次生林或造林,農牧用地使用上相較林業用地更為彈性。
 

推展門檻高  需凝聚共識
 

複雜的林下經濟系統前期設置成本很高,且機械化困難、相較密集式種植產量低、無法立即獲利。除此之外,國內缺乏相關研究,包含生產技術、經營模式、市場需求、物種選擇、病蟲害管理及如何配合當地風土民情等,缺乏累積資料,導致推廣難度高。林下經濟涉及的領域很廣,急需林業、農業經營、水土保持、病蟲害防治、生物防疫、生態、地質及經濟等專業領域人士及資源,共同投入研究,以制定符合臺灣風土民情的林下經濟體系。
 
國內除了環保團體對於林木交易的抗爭,自1992年後禁伐天然林,受地形、交通及林木產業未達經濟規模影響,林木生產往往財物收益不高,採運作業技術逐漸退化,林木交易需恢復過去之專業,並以符合生態工法之原理,在人工林設置作業通道,於採伐完即行復育造林,才能有效達到經濟及生態效益。
 
碳權交易爭議除認證問題之外,還可能導致企業一邊購買碳權一邊繼續製造大量汙染,且國際上因為碳權交易的高額利益,發生強迫居民遷移、文化剝奪及違反人權等問題。
國內環保運動蓬勃發展,而政府機關的態度多是希望息事寧人、相安無事,林下經濟雖為國際發展趨勢,但在國內卻難以推展,如何取得共識是一大課題。
 

原住民參與
 

臺灣地區高山林立,山區占全島面積6成以上,推動林下經濟的另一主因是希望能夠合理利用森林資源,為投入造林的農民、山區農民、原住民提供更好的經營環境。原住民長期居住山區,原住民族對森林之依存性高,是受氣候變遷影響最深的族群,長期以來傳統的原住民習俗和山林資源管理都與大自然共享,循環利用生生不息,全球有諸多倡議正積極支持原住民參與森林發展,利用其在地知識、傳統做法和科學技術,管理當地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維持生態、降低全球暖化,並捍衛其獨特而豐富的文化和傳統生活方式,同時滿足原住民的經濟與就業需求。
在遵守森林保育法規原則,輔導及鼓勵原住民參與並發展林下經濟,尊重原住民族資源使用權利,在生態保育的原則下允許原住民有彈性的採集利用林木、採取及開發利用森林副產物,同時結合生態旅遊、自然教育及傳統工藝等妥善運用豐富的山林資源,發展林下經濟,既保障當地原住民族生計,傳承原住民族文化,維護其山林家園,達到環境永續,兼顧經濟、社會、環境等多重效益。
 

台糖的平地造林
 

自1997年起,台糖公司配合政府推動全民造林、環保林園大道及平地景觀造林,至106年已於臺中、彰化、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花蓮和臺東等地區造林,造林補助計畫即將於民國111年起陸續到期,累計面積廣達1萬899公頃,根據2009年林業研究專訊,台糖農場土地占全台平地造林地面積91%,台糖平地造林農地平均為私有造林農地的6.6倍大,台糖前四大造林面積農場分別位於花蓮的中原、大農、大富、及林田農場,面積大且集中,具產業效應之經濟規模,且台糖造林地為農牧用地,使用上更加彈性。據此,國內以台糖發展林下經濟可行性最高,且人造林因物種單一,容易受疾病影響,實應妥善規劃林下經濟產業,結合周邊產業及循環經濟等方向發展。
 
臺灣地形崎嶇且地質脆弱,但是面對人口壓力,山林的利用難以避免,且住在山地的居民、原住民需要依靠山林維持生計,由於原住民傳統文化與山林和平共存,實應在考量生態保育下,發展林下經濟。而台糖平地造林面積全臺最大,運用上相較林業用地更加彈性,發展機會更大,值得全面性整體妥善規劃,帶動林下經濟發展。
 
林下經濟發展需考量當地氣候與風土民情等因素,選用適當生產技術,追求天然前提下生產高值化商品,始能符合生態與環保的需求並保障就業機會與收入,發揮其經濟效益,維持生物多樣性與自然環境保護,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達到環境、社會及經濟效益均衡發展,讓人類能與森林共存共榮。
 
 
林下放牧相關法規
    1. 依畜牧法要求畜養20頭豬以上須有畜牧場登記及應設置畜禽廢汙處理設備,但取得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同意,有足夠土地還原畜牧廢汙,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認可者,得免設置。
    2. 依畜牧場主要設施設置標準,規定不同牲畜畜養設施的最大至最小面積,而採友善式飼養者,則依所訂最大興建面積,得增加百分之三十。除養雞依據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及指南中放牧雞蛋友善生產系統之設施,要求雞舍室內及戶外提供雞隻地面自由活動,並提供適當之棲息設施等規定,其餘畜牧方式並未查詢到相關放牧規定。
    3. 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為防治動物傳染病之發生,必要時應指定區域,令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實施飼養場所及設備之消毒、飼養環境之改善、動物之隔離及病媒之驅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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