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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文化路徑—臺灣糖業文化資源的新願景(下)


2月號 2021 Feb
專題報導-文化路徑—臺灣糖業文化資源的新願景(下)

文/劉銓芝

歐洲跨國的文化路徑模式-歐洲議會的「文化路徑」:

歐洲議會於1987年10月23日通過《聖地牙哥德康波史特拉宣言》(The Santiago de Compostela Declaration),宣言中首次提出通往聖地牙哥德康波史特拉聖殿的朝聖之路(Santiago de Compostela Pilgrim Routes),成為第一條被指定的「歐洲議會文化路徑」(Cultural Routes of the Council of Europe),並據此作為塑造歐洲文化認同感的重要典例,如宣言中所強調:


「透過承載集體記憶,以及超越距離、邊境與語言障礙之縱橫交錯的路徑,其所構造成的歐洲空間環境,讓文化認同成為可能,並持續生成。」


截至目前,歐洲議會共認可了39條跨越歐陸多國的文化路徑,除了聖地牙哥德康波斯特拉朝聖之路以宗教為主題外,尚包含各類具有文化特色的主題:商業歷史(如漢薩之路/The Hansa)、工藝歷史(如歐洲陶瓷之路/European Route of Ceramics)、建築歷史(如仿羅馬建築之路/The Romanesque Routes of European Heritage)、考古(如史前岩畫之路/Prehistoric Rock Art Trails),以及航海歷史、民族交流、交通歷史、工業歷史、農產歷史、造酒歷史、音樂歷史、文學人物、藝術風格、政治歷史、軍事歷史、墓葬歷史、溫泉歷史等各類主題,各類路徑長達數百公里,甚至數千公里,跨越歐洲諸國,成為巨大尺度、規模的文化遺產形式。


宣言中揭櫫多項重要的價值與工作目標,包含持續進行相關研究、使用共同路徑識別系統、進行沿線據點的修復與再生、發起沿線藝文活動、提升沿線城鎮與社區交流,以及最重要的一項價值:「培育當代藝術與文化展現,以利這項傳統的再生,並見證歐洲文化認同的永恆價值。」文化路徑不僅凝聚了歐洲各國的文化認同感,也成為吸引觀光客認知歐洲文化的重要媒介。


國際間跨國文化資產模式-ICOMOS制定之「文化路徑憲章」

1993年,聖地牙哥德康波史特拉聖殿朝聖之路,正式列入世界遺產名冊之中;1994年11月,世界遺產委員會(WHC)以「路徑作為我們文化資產的一部分」(Routes As Part of Our Cultural Heritage)為題,召開專家會議,建議將路徑納入文化資產的類別之中,並視為一種特殊的、動態的文化景觀類別。


2003年3月,ICOMOS組織修訂《保護世界遺產公約作業指南》(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明確規範文化景觀、歷史城鎮與中心、文資運河、文資路徑(Heritage Routes)等納入世遺之類別。


2008年10月,ICOMOS第16屆大會於加拿大魁北克(Québec)通過「ICOMOS 文化路徑憲章」(The ICOMOS Charter on Cultural Routes)。憲章中說明文化路徑的定義:


a)它必須是發生於,並反映出人類的交互運動,同時也是歷經相當的時間,人類、國家、地區或大洲之間,有關貨物、想法、知識與價值之多面向、持續性與互惠性的交流;   


b)它必須從而在空間與時間上,對於受影響的文化,提升為一個交互的滋        養,並反映成雙方的有形與無形的資產;


c)它必須統整到其歷史關係與文化屬性,並關聯到其存在的動態系統之    中。


由歐洲發展文化路徑的經驗觀之,文化路徑基於文化互動與交流而成,往往涉及跨國家、跨地區的環境尺度,其幅員通常超過數百公里,乃至於數萬公里,然而,單一國家以內的文化路徑(如德國),雖然環境尺度較小,但仍然強烈反映出地區之間的互動與交流。無論是跨國或是單一國家內的文化路徑,均需要聚焦於明確、清晰的主題之上,以及其所產生的文化相互影響性。此外,文化路徑著眼於帶狀文化資產的保存與呈現,但亦具備文化觀光、推廣的重要使命,通過主題性的路線凝聚,可以讓參訪者更能系列性地認知特色文化的內涵。


文化路徑的概念與形式,可以為臺灣的糖業文化資產與文化觀光,帶來新的啟發與發展願景:


1、產業型文化路徑-系統性統整臺灣糖業文化資產保存的重要方式

文化部原先曾提出「臺灣『糖鐵』文化路徑」的構想,然而依據國際間的推動經驗與發展模式,全臺糖業相關的產業文化據點與內容,應構成一個完整的產業型文化路徑(臺灣糖業之路),結合工業文化資產保存、系統性文化資產等概念,並整合區域內非屬文化資產的據點,共同進行整合性之規劃。


2、強化糖業文化路徑沿途城鎮、社區之在地文化認同與交流

如同《聖地牙哥德康波史特拉宣言》所宣示:「提升沿途城鎮與地區之間的持續性交流」應屬重要願景。以各地糖廠為核心,不僅連結歷史性的製糖產業經濟,也連結鄰近的社區生活、農作型態,以及各地區糖廠工作人員、社區居民等之認同。未來應以製糖之路聯盟的方式,進行台糖、在地團體、個人之連接,形成文化觀光之共同合作關係。


3、引導各地參訪者認知臺灣糖業百年以來的興衰歷史與價值

糖業設施是臺灣過去光榮的產業發展興衰歷史的重要見證,既屬文化路徑之形式,也具備工業文化資產之特質,未來可藉由整體糖業文化路徑的規劃,推廣一般民眾、在學學生,系統性地認知臺灣產業發展歷史,進而提升在地文化的認同與歷史意識。此時,完整而正確的資訊系統、解說能力,應是重要的發展手段。


4、創造再生產業、激發當代藝術與文化的展現,並連接傳統價值與風貌

文化品質與文化的多樣性將可決定生活之品質,而文化也屬於「人性資本」的重要投資;文化路徑著重動態、互動的概念,因此臺灣糖業文化路徑體系中,亦應鼓勵產生新的再利用、新的藝文展現形式,產生糖業、工業意象的文化再創造。


5、發展主題性文化觀光,提升知性旅遊品質與產值

依國際間的發展經驗,文化路徑本身就是一種產業形式,同樣也屬於文化觀光的一環,它同樣造就工作機會、利潤與稅收,也產生觀光的吸引力,造就鄰近城市的利潤。因此,未來的臺灣糖業之路,應是文化品質與觀光品質並重的事業,同步提升文化據點與觀光設施品質,應是未來發展文化觀光的重要考量。

臺灣糖業跨越一百年的發展時間,發展軌跡遍布於全臺各地,已然形成一個完整的「臺灣糖業之路」,透過文化路徑概念的整合,糖業的文資保存與文化觀光,將可產生相輔相成的加乘作用,形成兼具臺灣文化認同與提升文化經濟的主題文化體系。(完)


(作者為前雲林縣政府文化處處長、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設計學院建築與室內設計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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