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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公告

台糖量販店6/16終止營業聲明

2019-04-30
台糖量販店終止營業聲明


本公司與家樂福簽訂合作契約,家樂福將接手台糖旗下5家量販店及台中水湳、高雄五甲與小港等3家健康超市,台糖主要產品亦將擴大導入家樂福門市及電子商務平台。本公司謹訂於108年6月16日22:30起全台5家台糖量販賣場終止營業,全體員工以感恩的心,感謝消費者近18年來共約1億消費人次的惠顧與支持,在此深深一鞠躬,感謝有您一路相挺。關於顧客權益事項,說明如下:


 
清倉大拍賣
 
為感謝消費者長期的支持與愛護,台糖量販店將自108年5月1日至6月16日止連續辦理3檔期「清倉大拍賣」系列感恩活動,店內多款商品皆以特價出清,惟恕不接受預購,商品數量與價格依現場實際陳列為準,數量有限、售完為止。消費者可利用此機會兌換紅利積點、台糖量販禮品券及抵用券等,機會難得,好康要搶要快。



台糖量販會員卡
 
1.自108年4月13日起恕不接受新會員申請辦卡,舊會員卡片若有遺失、破損者,可至本店服務台洽詢補發。
2.自108年5月1日起台糖量販會員購物時,將停止每消費10元贈送紅利1點的促銷活動。
3.自108年6月17日起台糖量販會員卡停止使用,並終止會員卡相關福利與權益,且不得憑卡至台糖其他營業單位使用,若有需要者應重新申請該單位會員卡。


#1
會員紅利點數兌換
 
1.台糖量販會員紅利點數50點可折抵現金1元,為保護您的權益,在使用會員紅利點數折抵消費時,請務必出示會員卡,未出示會員卡者恕無法提供折抵服務。
2.本店台糖量販會員卡紅利點數兌換期限至108年6月16止,逾期恕無法折抵。為利會員加速使用紅利點數,將自108年5月1日起變更「單筆消費最高限抵購物金額10%」的兌換限制,辦理「會員紅利點數變現金」促銷活動如下: 
(1)108年5月1日至5月29日:紅利點數最高可折抵消費金額50%。例如單筆消費600元,最高可折抵300元(扣15,000點)。
(2)108年5月30日至6月16日:消費金額可全數以紅利點數折抵。例如單筆消費600元,600元可全數以紅利點數折抵 (扣30,000點)。
4.台糖量販會員卡之紅利點數將於108年6月30日全部清除歸零,清除範圍包括99年12月31日以前未使用之永久點數及107年1月1日至108年4月30日消費累積之紅利點數。


 
會員個資處理
 
1.「會員紙本申請書」將於108年6月30日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處理原則完成銷毀作業。
2.會員電子檔資料將以「加密」方式存放,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3.會員如需提前取消會員資格或刪除個資,自即日起至108年6月16日止,請檢具雙證件影本親至各店服務台或以書面郵寄提出申請,逾期恕不接受個別個資刪除申請,將由本公司統一進行刪除作業。


#2
台糖量販禮品券
 
1.「台糖量販禮品券」為台糖公司發行,並依法辦理信託,以確保消費者權益,同時台糖為國營事業,不會有無法兌換的問題。
2.台糖量販禮品券並不限於台糖量販店使用,108年6月17日起各店終止營業後,仍可至全台之台糖加油站、台糖蜜鄰便利超市、台糖台北會館、尖山埤江南渡假村、池上牧野度假村及台糖長榮酒店等台糖相關營業單位使用
3.禮品券使用方式以券上背面標示之使用須知為準。
4.歡迎消費者至其他台糖營業據點使用,如消費者仍有疑慮,請撥打客服專線0800-881588(請以市內電話撥打)洽詢。


 
台糖量販抵用券、嘉年華親子堡券
 
1.「台糖量販抵用券」為禮品券找零所產生,視同現金可消費折抵,但不得折兌現金或作為償付債務及擔保使用,本券僅限於台糖量販店使用。
2.「台糖親子堡券」為嘉年華購物中心所印製,並已開立信託專戶,本券僅限於台糖嘉年華購物中心1F親子堡遊戲使用,其他台糖各營業單位並無提供此遊戲設施服務。
3.溫馨的提醒:請消費者儘速於營業終止日108年6月16日前,將上述2券使用完畢。


 
退換貨處理、維修與保固
 
1.清倉期間(5/1-6/16)商品如有重大瑕疵需退/換貨,請於108年6月16日(含)以前,攜帶原商品(含紙箱、配件、贈品、保證卡)、發票(若有統一編號者須攜帶公司統一發票發票章)、原信用卡(使用信用卡結帳者須辦理刷退)至各店服務台辦理。清倉期間如商品貨源不足,無法換貨時將以退貨處理。生鮮食品及已拆封之消耗品(如:個人衛生用品、電池、刮鬍刀…等)無法辦理退貨。智慧財產權商品(如電腦軟體、書籍、有聲出版品…等),如故障、瑕疵、可換取原貨號商品恕不退貨。
2.各店最後受理退換貨期限至108年6月16日止,逾期消費者如有商品退/換問題,請撥打本公司客服專線0800-881588(請以市內電話撥打)洽詢。
3.消費發票若有任何問題,請於108年6月16日(含)以前,攜至各店服務台更改。
4.自108年 5月1日起大型家電商品(電視、冷氣、冰箱、洗衣機)恕不提供免費基本運送安裝服務,如消費者仍需配送、安裝等服務須另加收費用。
5.家電維修業務最後受理期限至108年 5月16日止,後續維修業務請洽原廠服務站送修。
6.家電原廠保固業務: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妥慎保留商品購買發票或購買證明及保證書,當各店終止營業後,家電商品如有保固問題請洽原廠服務站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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