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小港區宏明段425地號內面積4,430.5㎡土地
※ 本資料如有錯誤,以本區處發售招標文件內容為準。
- 招標類別: 未決標資訊
- 標案類別: 土地標租
- 年 度: 114
- 編 號: 1143558054
- 土地標示: 高雄市小港區宏明段425地號內面積4,430.5㎡土地 ( 土地明細資料 )
- 土地標租: 基地標租
- 面 積: 4430.5 平方公尺 (約1340.23坪)
- 使用分區及編定: 第三種住宅區
- 承辦部門: 高雄資產課
- 聯絡人 & 電話: 劉先生 07-6119299#257
-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 標 次:1
- 是否停標: 否
- 公告日期: 2025-06-30 08時00分
- 領標日期: 2025-06-30 08時00分 ~ 2025-07-14 17時00分
- 領標時間: 上午8時至下午5時
- 招標文件販售地點: 高雄資產課或旗山資產課
- 投標截止日期: 2025-07-15 09時00分
- 開標日期: 2025-07-15 10時00分
- 開標時間: 10時
- 開標地點: 本區處會議室
- 押 標 金: 1,797,000 元
- 固定租金底價: 1,123,353 元
- 相關圖檔:
- 相關檔案:土地明細表.pdf 地籍圖.pdf 投標須知.pdf 契約書範本.pdf 現場照片.pdf 公告.pdf
- 補充說明:
一、租賃期間:自契約辦妥公證之日起至屆滿5年止,租期屆滿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得續約1次,承租期間累計不得超過10年。本契約於租期屆滿時當然消滅,得標人不得主張民法第451條規定之適用。
二、租賃用途:限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相關法令規定使用土地,惟不得作為大型車輛(如聯結車、拖車、曳引車、大客車等)停車使用。
三、使用限制:
(一)不得供耕作、建築或設置地面及屋頂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使用。但達標人依法設置停車場使用,如有附設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需求,應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並提供得標人與太陽光電廠商簽約之載有太陽光電分潤比之契約書,與本公司協議售電之分潤相關事宜。
(二)租賃期間,得標人不得要求設定地上權等他項權利。
(三)不得變更土地使用分區或編定,並不得挖除地面規劃作為游泳池或地下儲藏庫使用。
(四)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得標人不得將租賃權轉讓第三人,亦不得將租賃土地轉租、轉借或以其他名義提供第三人使用。
(五)得標人亦不得作為興建集合住宅、加油站、宗祠及宗教建築、殯葬設施、廢棄物清理及污水處理設施或附件六鄰避型設施之使用。
四、得標人應給付租金及履約保證金:
(一) 租金:得標人應依下列規定加總計算年租金,並外加法定營業稅,按年計繳。
1. 固定租金:以經公開競標後得標之金額按年計收。
2. 浮動租金:每年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5.5%計收,申報地價調整時,隨同調整。
(二) 履約保證金:以實際得標固定年租金加計浮動年租金之總額計收(未滿仟元免計)。
五、案地東北側與毗連宏明段413地號等11筆土地間,尚餘面積12.54㎡土地目前由高雄市重劃大隊施設作為側溝使用,日後本公司收回土地時,得標人應併入本案土地租賃契約範圍,並應依本公司按該契約之租金計收條件核算金額後,於通知期限內繳納相關費用。
六、本契約部分土地現況為排水溝渠,得標人應維持水路暢通,不得向本公司請求任何賠償、補償及要求縮減承租面積或減少租金之給付。如現有水路有維修改善需要時,得標人應無條件同意配合相關單位辦理,不得向本公司請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七、本案土地內設有菱形網圍籬,得標人需於簽約時一併繳納圍籬補償費2萬104元,營業稅外加。
八、案地內種植林木,由得標人比照「高雄市農作改良物及畜產遷移補償費查估標準」補償本公司11萬35 元。如砍除或遷移應妥善處理,如發生陳情抗爭事件,應自行負責處理,不得要求任何補償。
九、餘請詳見投標須知。
十、本資料如有錯誤,以發售招標文件內容為準。 -
土地位置:
- 招標結果: 流標
- 參加投標數: 0
- 得標人:
- 得標金額: 0 元
-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