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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房及入住須知

訂房須知

  •  CHECK IN 時間下午 04:00 後,CHECK OUT 時間上午 11:00 前。
  •  住宿均依房型附定員門票及早餐、停車券 1 張,超出人數另加費用。
  •  請勿攜帶寵物進入客房及餐廳,客房及館内全面禁菸。
  •  早餐以供應中、西自助式為主,房客免費使用健身房、游泳池、撞球室。
  •  兒童不估床定義:六歲以下且身高不超過 115 公分之孩童隨成人入住(不含早餐)。
  •  確認訂房後 1 週內請預付 30%金,取消訂房訂金依照定型化契約法規辦理。
  •  渡假村提供入住貴賓接駁服務,但需事先預約,詳細內容請參考官方網站常見問與答。
  • 登記住宿日若遇飯店所在地發生不可抗拒因素,如因地震導致交通中斷、或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請於入住日起三日內(含當日),與訂房中心聯絡。
  • 本公司依照交通部觀光署頒佈「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辦理,詳細內容可至交通部觀光署行政資訊系統觀光法規專區查詢,或可點選下方附件。

取消訂房注意事項

依照交通部觀光署頒佈「定型化契約」之最新規定為準,相關規定資訊如下:

收取定金者,依下列方式處理:

  •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百。
  •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七十。
  •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五十。
  •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四十。
  •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三十。
  •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二十。
  •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業者得不退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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