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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台糖職工福利會調高部分福利項目補助金額


5月號 2015 May
專欄-台糖職工福利會調高部分福利項目補助金額

 文/職工福利委員會

本會為使有限之福利經費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共患難之效益,並對真正有需要之同仁給予適時之鼓勵與協助,經本會第31屆第9次委員會議通過,將福利照護事項略作調整,原採取每位員工平均給付之員工門診掛號費補助取消,將所節省經費半數撥匯各分會統籌運用辦理各項福利業務,餘作為調高各項補助額度之經費。
 
附表:部分福利項目調高補助金額對照表
附表:部分福利項目調高補助金額對照表
項次
補 助 項 目
調整前補助金額
調整後補助金額
1
醫藥補助每人全年補助額度
2萬元
2.5萬元
2
醫藥補助
(病房費)
員工本人
500元
800元
員工眷屬
250元
400元
3
罹癌慰問金
3萬元
5萬元
4
生育補助
2,000元
1萬元
5
幼稚園補助
1,500元
2,500元
6
 
團體意外險
 
意外死亡給付
100萬元
150萬元
意外及疾病住院日額險
1,000元
1,500元
7
獎學金
國內(外)研究所碩士班暨大專組獎(助)學金
2,000元
3,000元
高中(職)組
1,500元
2,000元
國中組
1,000元
1,500元
  

實施日期:

一、除罹癌慰問金及生育補助追溯自本(104)年1月1日起實施,團體意外險配合年度招標作業延至105年1月1日起實施外,餘自本(104)年3月20日起實施。本年度已申請罹癌慰問金及生育補助者,由本會列冊補撥至各分會帳戶代為轉發。

二、醫藥補助(病房費)以住院日之時間點為準,104年3月19日(含)以前依調整前之標準申請,3月20日(含)以後依調整後之標準申請。

三、 獎(助)學金自103學年度第2學期起,幼稚園補助自104學年度第1學期起適用調整後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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