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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甩脫年金孤兒 糖聯會分享公保年金奮鬥過程


7月號 2015 Jul
專題報導-甩脫年金孤兒 糖聯會分享公保年金奮鬥過程

文/糖聯會

一、   工會陳情抗爭源起:

公教人員保險法自民國47年施行,為因應政府推動全民年金政策(國民年金及勞保年金分別於97年及98年施行),銓敘部遂自 98年辦理公保年金規劃,草案年金給付率從一律0.65%,到有月退及優惠存款保險人適用0.65%(甲類),其餘人員適用1.3%(乙類),最後再刪除甲、乙類之設計,將年金給付率設計改為0.75%到1.3%之間。
版本一修再修,凸顯規劃機關對經濟部、財政部及交通部國營事業退撫制度差異未能全盤瞭解,又忽視國營事業公保人員受到勞基法第84 條「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不公平對待(強迫參加公保,但不能比照公務人員領月退,也不能比照純勞工參加勞退新制等),完全站在行政機關立場考量規劃。
立法院103年1月14日三讀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養老年金僅限私立學校被保險人適用之。其他被保險人俟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適用之退撫法律及公保法修正通過後施行」。那一刻我們都啞口無言、無法接受,多年的努力,竟只讓同屬乙類的私校自103年6月1日先行實施。幸好我們不氣餒,一方面檢討我們在訴求溝通、策略方向和遊說對象,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一方面吸取私校成功經驗,重新展開鍥而不捨陳情、抗爭。
 
二、   我們的訴求標的:
 
早先我們爭取修訂「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1 條、第33 條條文或依勞基法第84 條規定,讓我們在退休、保險制度擇一適用「勞工」或「公務人員」,結果都遭到封殺。
之後我們退而求其次爭取「比照勞保所得替代率1.55 %、取消投保年資上限及追溯99年1月1日實施」,這個訴求也在通過私校所得替代率1.3 %及投保年資上限35年確定後落空。
最後我們提出的卑微請求-「儘速通過第二階段修法讓我們脫離年金孤兒,退休後有一最低的生活需求」。

三、   皇天不負苦心人,終於脫離年金孤兒:

私校年金實施後1年來,部屬電、油、糖、水四家工會達成「四大工會團結一致,分進合擊,持續溝通」共識,展開密集拜會陳情行程,多次連袂拜會立法院王院長、各黨團、司法法制委員會。
5月11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將「沒有月退及優惠存款」的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公部門駐衛警等公保年金孤兒納入年金制度後,四大工會理事長連續兩度拜會王院長及四大黨團懇請支持,5月29日修法案終於在王院長親自主持下順利完成三讀,總統於104年6月17日公布。

四、   你(妳)退休後每月可領多少年金?

舉例如下:(可洽人資部門提供資料試算)
(一)分類15等年功、65歲、服務37年、公保保俸53,075元之副總經理,其每月可領(10年保俸平均)*.013*35=約24,000元。
(二)分類9等年功、65歲、服務40年、公保保俸41,755元之股長,其每月可領(10年保俸平均)*.013*35=約18,655元。
 
五、   感謝臨門一腳的貴人:
 
(一)傾聽我們意見、接受我們拜會陳情、幫我們提案、聯署及召開公聽會的機關、個人:立法院(各黨團、司法法制委員會)、監察院、考試院(銓敘部、考試委員)、行政院祕書長、、、等。尤其是立法院王院長、各黨團、司法法制委員會及支持修法的委員(詳歷次的糖聯會快訊或立法院公報)
(二)挺身而出參加動員抗爭的工會幹部、會員:
1、98 年11 月20 日1,300 餘人赴經濟部訴求「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相關權益」。
2、聲援石油工會發動約4,000 人赴經濟部陳情,部長允諾協助爭取公保年金制度中提高所得替代率至1.55 % 。
3、99年6月2日4家工會動員7,000 人赴監察院陳情,爭取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會員權益,要求確認身份。
4、另101年5月10日及102年2月2日皆動員超過萬人上凱道抗爭績效獎金時,公保年金亦為訴求標的之一。
(三)公司人資處、各會員工會的全力支持及提供相關資訊。
(四)交通部、財政部所屬工會不再發動抗爭(立法院100年第7屆會期,交通部所屬各工會曾因不滿立法院審查「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決議,兩度發動數千人至近萬人齊聚立法院陳情請願,致草案因會期屆滿而不審),另台電、中油工會在整個修法過程中,扮演居中聯繫、溝通協調角色,居功厥偉,功不可沒。
5月29日以來陸續接獲許多主管、同仁的感謝電話,深感欣慰,讓我們忘卻過程中的辛勞,也讓我們堅信,努力過後的果實是最甜美的。對遺珠之憾的退休人員(99/1/1至99/5/31),我們會責無旁貸繼續協助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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