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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台糖70週年Logo及Slogan設計比賽」簡章


7月號 2015 Jul
專欄-「台糖70週年Logo及Slogan設計比賽」簡章

 「台糖70週年Logo及Slogan設計比賽」簡章

 
一、宗    旨:為迎接台糖公司成立70週年,利於活動相關文宣、旗幟、服裝及紀念商品之籌製,特舉辦「台糖70週年Logo及Slogan設計比賽」,邀請全台糖同仁集思發想切合活動氛圍之口號,並加以具象設計符合活動、美學及創意之Logo,以展現台糖文化與精神。
二、主辦單位:台糖公司秘書處。
三、參加對象:凡台糖員工(含約聘僱)及台糖勞務發包同仁均可參加。
四、設計主題:設計理念能呈現出台糖公司70週年慶祝活動歡喜熱鬧之意涵,造形、色彩及文字設計上具創意及獨特性,能明顯識別,便利延伸於文宣、旗幟、服裝及紀念商品等活動周邊應用。
五、作品規格:
(一) Logo設計作品請以A4尺寸提供,色稿不得少於13cm×13cm,並說明設計理念,設計理念為中黑體10級,字數不限,另可加註配色說明。設計延伸要素可自由增加,頁數不限,多數頁請以A4規格裝訂。
(二) Slogan發想作品請以A4尺寸提供,字數不得多於15個字,並請說明創作理念。
(三) Logo及Slogan可合併製作為同一作品。
六、參賽規則:
(一) 參賽作品須符合設計主題及作品規格,違反者不予評審。
(二) 參賽作品須與「台糖70週年Logo及Slogan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詳附件1),及「台糖70週年Logo及Slogan報名表」(詳附件2)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
(三)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
(五) 郵遞者,請以掛號郵件交寄。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台糖70週年Logo及Slogan設計比賽」)字樣。
(六) 得獎作品及原稿之著作財產權之歸屬,悉依本簡章附件1「台糖70週年Logo及Slogan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之內容。得獎人並應保證主辦單位使用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七)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八) 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九)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七、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4年7月31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親自送件者,應於星期一~星期五上班時間(8:30~17:30)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恕不受理)。
八、收件地點:請以紙本及電子檔送交秘書處公關組。地址:臺南              市東區生產路68號;電話:06-3378811。
九、評選規定:
(一) 初選:評選方式係採序位法評選,就本案已徵得之設計作品,進行實體作品審查,依評定之序位加總合計,合計值最低者為第1名,次低者為第2名,以下類推。選出「台糖70週年Logo及Slogan」各5件為入選作品,如投稿件數超過30件以上,以每增加10件擴增入選作品1件,以下類推。
(二) 複選:由公司決策會議成員,就初選入選作品挑選出最終優勝之作品。
十、獎項及獎金:
(一) Logo:優勝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參萬元整;其餘入選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貳仟元整。
(二) Slogan:優勝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整;其餘入選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壹仟元整。
十一、得獎公告時間:104年8月底公告於台糖全球資訊網,並以函文通知獲獎者,未獲獎者不另通知。
十二、本簡章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十三、附件:
(一)   附件1:「台糖70週年Logo及Slogan著作權讓與同意 書」。
(二)附件2:「台糖70週年Logo及Slogan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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