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單位:畜殖事業部
計畫緣起
行政院長於107年4月11日「養豬產業政策與農業循環園區執行情形」專案報告,裁示原則同意本公司辦理現有畜殖場改建更新計畫。該計畫為維持國內毛豬市場供需穩定,原則係採「先建後拆」方式進行。
環境保護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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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雨水和場內污水分離,水資源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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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10座立式糞尿資源化設施(沼氣能源中心與堆肥舍),降低溫室氣體效應,沼氣發電目標11,271,429kwh/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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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渣依法規製成有機肥料使用或出售,沼液則製成液肥或回收再利用,產生廢棄物轉變為可用資材且充分利用,與豬場周邊環境生態共存共榮,達成零排放循環經濟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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