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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點數有效期限公告

會員注意事項:

  1. 自民國100年11日起,台糖會員所有新增之會員點數期限變更為當年度有效,本項期調整僅適用持卡人於100年1月1日所獲得之會員積點。
  2. 台糖會員凡於99年12月31日(含)前所累積之會員點數未兌換前維持終身有效。
  3. 台糖會員點數之當年度有點數,本公司將於次年6月底,將當年度未使用完畢之點數歸零,持卡人不得要求台糖公司將點數折算現金或給予其他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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