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二林鎮二林段134-2地號等41筆土地面積計20.321956公頃,由得標人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出資規劃供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使用。
※ 本資料如有錯誤,以本區處發售招標文件內容為準。
- 招標類別: 招標資訊
- 標案類別: 農地租賃
- 年 度: 115
- 編 號: 1150001555
- 農地位置: 彰化縣二林鎮二林段134-2地號等41筆土地面積計20.321956公頃,由得標人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出資規劃供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使用。
- 指定作物: 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使用
- 面 積: 20.321956 公頃 (約61473.92坪)
- 使用分區及編定:
- 承辦部門: 台中農場課
- 聯絡人 & 電話: 生產股陳柄豪 04-8852111#673
-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 標 次:1
- 是否停標: 否
- 公告日期: 2026-03-04 08時00分
- 領標日期: 2026-03-04 08時00分 ~ 2026-03-18 17時00分
- 領標時間:
- 招標文件販售地點: 農場課生產股
- 投標截止日期: 2026-03-18 17時00分
- 開標日期: 2026-03-19 10時00分
- 開標時間: 10:00
- 開標地點: 中彰區處台糖教育館
- 押 標 金: 1,610,000 元
- 總租金底價: 15,000 元
- 相關圖檔:
- 相關檔案:公告.pdf
- 補充說明:
公開標租本區處經管彰化縣二林鎮二林段134-2地號等41筆土地面積計20.321956公頃,由得標人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出資規劃供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使用。
每年經營權利金標租底價:每公頃新臺幣1萬5,000元整(外加營業稅)。
投標人資格: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但不得由2個廠商(含)以上之名義共同投標。
 投標廠商實收資本額應在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
開標前未積欠本公司租金者。
 屬行政院令發布「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禁止及限制僑外人投資業別項目」者,不得參與投標,但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投標廠商曾於履約期間違反契約規定並經本公司終止租約者,自終止之日起20年內(原承租契約期限)不得參與投標作為決標對象。
近三年內無重大違約紀錄,且未因違反政府契約而受限制投標處分。
投標時應提出下列之相關文件:
法人應檢附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投標人聲明書。
租賃用途:
本標租案之土地,限供透過栽植林木及撫育,申請國內「造林碳匯專案 (AR-TMS0001)」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方法認可使用。
惟得標廠商不得實際從事農業耕作,如違反者,經本公司以書面限期改善仍未改善時,本公司得終止「標租土地供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契約書」。如本公司有其他損害,並得請求得標廠商賠償之。
本標租案得標廠商應於簽約時通知本公司其規劃種植林木項目,如於租賃期間得標廠商欲增減種植林木項目者亦同,租賃期間內所種植林木項目本公司將記錄於種植紀錄表。
本標租案土地因故無法再辦理農地標租或續租時,得標廠商不得以投資本契約各項農業設施或土壤改良、整地等任何理由,要求本公司賠償或補償。
本標租案土地不得使用非生物性材質(如農膜、抑草蓆等)。
使用限制:
得標廠商不得請求辦理設定地上權、變更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編定。
得標廠商不得將土地或其地上物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供他人使用,或將租賃權轉讓於他人。
得標廠商不得載運「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等法規所規範物質及非屬本標租案土地物質進入上開土地內撒布或堆置,否則視同違約,本公司應依契約書第10條第1款之規定終止,如得標廠商倘有改善土壤地力需求,應使用具有肥料登記證之產品或經主管機關審認物質,並應事前提報計畫書送本公司書面審核同意後,始得辦理。
租賃期間:
自簽約並辦妥公證之日起至屆滿20年之日止。期滿如得標廠商無違約情事,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並由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件繳納所有費用,得辦理續約1次,承租期間累計不得超過40年,40年期滿不得延長。
踏看現場:
投標廠商應依照本招標公告之附圖,自行前往現場查看,且應自行查明政府機關有無辦理本標案土地之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檢討變更之相關作業或預訂期程,並自行評估相關風險,不得嗣後向本公司請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