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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台糖高雄大型車停車場.運作大不易


9月號 2016 Sep
專題報導-台糖高雄大型車停車場.運作大不易

文/高雄分公司 林東緯

高雄大型車輛停車場-s

台糖高雄大型車輛停車場係民國79年時依政府「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停車場辦法」,經內政部同意由農業用地變更為「貨櫃停車場用地」後,83年再依停車場規定申請設置,供公眾停車使用,具有協助政府疏解交通及善盡企業社會之責任,號稱國內最大型停車場。

本停車場位於高雄市前鎮區金福路100號,臨近高雄港,總面積約25.5公頃,貨櫃車停車位共2,447個,調度室共43間,自81年起分期開發自行經營管理,停車位及調度室主要係出租予貨櫃貨運業者,目前滿租,承租業者共245家。場區現有電氣室3間、電桿108支(路燈159盞)、柵欄機3座、地下電纜(5條主要廻路)、監控主機4台(28支攝影機)等,共241件資產遍布停車場內各處,所屬員工24小時待命,隨時都有狀況可能發生需立即處理。

停車場經營係屬服務業,是一門學問,很多人都誤認為只是收收租金、做做報表,簡單又輕鬆,殊不知其中的辛苦,俗語:「創業維艱,守成不易」,畢竟供貨櫃貨運業者停放大型車輛之停車場,其生態環境錯綜複雜,經營管理上的艱苦實在不勝枚舉,可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呀,現略述幾項與大家分享:

一、場區環境清潔衛生管理

場區內的工作人員及承租業者對於環境的髒亂置身事外,日前環保單位已加以釐清,即有關承租範圍之清潔維護係屬承租業者之責任。因此場方也擬出因應對策,即各業者於續租停車位前,須將承租範圍(包括車位及車檔後面通道空間)清理乾淨、保持整潔且拍照存證,否則不予受理簽約,如此一來,已能大幅提升場區清潔度。

二、確實做好門禁管控

有些司機無通行證或管制時段無離場通知書,卻要強行進出。目前已請保全人員確實做好管制時段之門禁管控,如無通行證或夜間管制時段無離場通知書時一律不得進出,現已有很多業者前來補辦通行證,門禁管制也亦步亦趨落實,同時對於業者車輛財產之維護也更有保障了。

三、停車場登記證之申辦

按規定停車場登記證10年須重新申請更換1次,現今居民、民代均強力抗爭反對大型車輛停車場之設置,因此能獲准取得停放大型車輛之停車場登記證,實屬彌足珍貴的一件事。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如何將本停車場50、53地號之工地納入停車證範圍內,是我們一直努力的目標。

最近一次重新申請前,本停車場先做足功課且與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多次溝通,期能找出解決之道,最後以50地號劃設停車格位車輛路經53地號法定空地再由管制大門進出,來將全區納入停車場登記證範圍內,104年9月1日終於順利取得停車場登記證,這段時間大夥的辛苦總算有代價了。又50、53地號土地長期以來均以55‰之稅率被課徵地價稅,而自104年起適用10‰之稅率,每年將為本公司減省約100萬元之地價稅金(自105年起節省更多)。順利取得停車場登記證,除全場區邁向適法性經營亦達到節稅之功效,是為一舉兩得,對本分公司來講是屬於正向明顯的效益。

四、登革熱之威脅

近些年南部地區登革熱疫情趨嚴,像大型車輛停車場這種會有堆置輪胎等積水容器之場所,很自然就成為相關環保單位稽查的重點區域。104年9月本場就被環保單位開出第1張「因停車位環境髒亂有登革熱之虞」之罰單,被處罰人載明本公司董事長名字,由於場區大多為出租停車位之出租區域,其餘通道則為公共區域,經向相關環保主管機關請教及參閱廢棄物清理法「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處罰先後順序之規定,即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時,應先裁罰土地管理人或使用人,其次才為土地所有人。

因本件係出租停車位範圍被稽查到環境髒亂,所以承租業者乃第一順位土地管理人或使用人,依據環保署環署廢字第0960040292號函規定,將本罰單之被處罰人改列為承租業者,使本公司免受不白之冤。環境清潔不是光憑1、2個人就能做好的,平時除督促清掃人員積極做好清潔工作外,定期雇請專業廠商進行全場環境衛生噴藥,同時秉持耐心,隨時向承租業者灌輸正確之清潔觀念,透過大家的努力來維持及營造一個清潔衛生的優質停車環境。

五、租金調漲事宜

有關本停車場停車位及調度室之租金調漲事項,真的是一項艱鉅的工程。在這之前根本沒人敢去碰這個議題,原因乃是承租業者動輒透過各種管道阻撓結果所致,長久以來均無法調整價格。

103年曾見占經理到任後,對於20幾年都沒調漲覺得相當不可思議,為求愼重,經內部評估及沙盤推演並簽陳公司後,原擬自105年1月1日起適度調漲租金10%,果不其然,貨櫃貨運相關公會隨即透過陳情,協調會上要求本公司應體恤業者困境,租金調漲案因而被迫暫緩辦理。然而我們深信對的事應該要堅持,而且這是一件非做不可的事,雖然遇到重重阻礙,仍將伺機重新出發。

適逢高雄市政府自105年1月1日起將土地公告地價調漲62.2%,停車場營運成本一下子增加了5,136千元,因此租金調漲案必須再重啟爐灶,記取上次失敗的經驗,本次我們研擬周全的對外綜合說帖,停車位採公開抽籤之招租作法,與承租業者進行訪談及溝通,邀請高雄市汽車貨櫃貨運公會至本分公司召開會議進行溝通,搜集民間貨櫃車停車場收費標準。

105年5月12日召開第2次台糖高雄大型車輛停車場租金調漲案協調會,雖然會中四大貨櫃貨運公會業者仍主張國內整體經濟遲未改善,強力要求本案仍應暫緩辦理或降低調幅。但經本分公司曾經理及出席人員充分說明21年來租金均未調整等多項理由及力主調漲幅度(區域行情最低價)與原因,最後對方勉強接受我方意見,爰按原計畫內容執行(105/4/16公告、105/5/16實施),自此,每年將可增加18,000千元營收,效益顯著。

上述成功案例,實讓我們獲得相當寶貴的啟示:那就是「食人之祿,忠人之事」,任何事情在合法的架構之下,只要對公司、對單位、對社會有利我們都必須去做,也許過程中會有障礙,但記取失敗經驗研擬新的對策,堅信「鍥而不捨,金石可鏤」的信念,就一定能成功的達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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