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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非洲豬瘟延燒 政府人民一起守護臺灣豬


1月號 2019 Jan
專題報導-非洲豬瘟延燒 政府人民一起守護臺灣豬
文/畜殖事業部 李敬佳
 
 
非洲豬瘟疫情在中國大陸持續蔓延,距離臺灣較近的福建已淪陷,臺灣政府部門也不敢大意,不僅祭出違規攜帶入境罰則,最近更修法提高裁罰金額,也動用災防手機訊息發布緊急警報,提醒民眾重視非洲豬瘟的嚴重性。非洲豬瘟到底是什麼?政府為何要大動作防治?小編特地為大家整理幾項非洲豬瘟的重要訊息,一起來了解可怕的「非洲豬瘟」。
 
瞭解非洲豬瘟
非洲豬瘟病毒,1921年首次於東非的肯亞發現,本來疫情只存在於非洲大陸,但隨著交通科技和跨國貿易的高度發展,病毒也因此搭上「全球化」的入侵便車,1957年傳到歐洲的葡萄牙,到了60年代傳進西班牙,接著並「大舉入侵」法國、荷蘭、義大利等西歐國家。2007年,遠在高加索地區的喬治亞共和國也通報了非洲豬瘟。之後病毒很快地向北竄入,並透過車臣共和國進入了俄羅斯本土。而2018年在中國大陸爆發,為亞洲第一個感染地區。
 
非洲豬瘟與豬瘟都是由病毒引起的一種高度傳染性之惡性豬隻疫病,非洲豬瘟病毒屬於DNA病毒,而豬瘟則屬於 RNA 病毒,感染非洲豬瘟的豬隻發病特徵為發高熱及皮膚呈現紫斑點,全身內臟出血,尤以淋巴結、腎臟和腸黏膜最明顯,病程分甚急、急、亞急與慢性等四種。甚急性:發燒、突然死亡,無其他症狀。急性:高燒、食慾尚有、死亡前食慾廢絕、呼吸快、精神不良、四肢、耳、皮膚發紺、嘔吐、下痢、死亡,為期 7 天。亞急性:發燒, 3-4 星期。慢性:病狀不明顯,持續數月。疫病潛伏期為4~19天,致死率可達100%。
 
根據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檢局資料指出,非洲豬瘟病毒存在於環境時間,可於冷藏豬肉存活100天、冷凍豬肉1,000天、豬舍1個月、糞便室溫11天,而且不怕酸鹼、低溫,病毒非常強悍。該病以「接觸傳染」為主,可經由廚餘、節肢動物、動物分泌物或排泄物、車輛及人員夾帶等途徑傳播,造成家豬及野豬的急性、惡性傳染病,雖然不會感染人類,但是人類會成為病毒的傳播途徑。由於目前尚無藥物可供治療及疫苗施打,而且所有品種和年齡的豬隻都可能感染,一旦發現疫情,只能採取撲殺、掩埋或化製處理病死豬防堵病毒擴散。因此,政府及相關業者無不上緊發條、全面戒備。
 
非洲豬瘟在台灣屬甲類動物傳染病,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簡稱 OIE)列為應通報疾病,目前在非洲、歐洲、中國大陸等地都列為疫區。根據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檢局資料指出,自2005年以來,總計有非洲29國、歐洲17國、亞洲1國,向 OIE 通報國內出現非洲豬瘟疫情。
 
中國疫情方面,從8月初遼寧發現首起非洲豬瘟確診病例後,疫情就迅速蔓延開來,累計至今(2018)年12月24日為止,中國通報 OIE及公告於中國農業農村部網站之非洲豬瘟疫情,已經蔓延至23省市區、累積101起病例。傳播原因主要有三:包括異地調運、廚餘餵食豬隻、豬隻載運車輛及販運人員攜帶病毒後,未經徹底消毒進入其它豬場。
 
台糖全力守護臺灣豬
非洲豬瘟防堵工作是「長期抗戰」,臺灣雖有臺灣海峽自然屏障保護,但當前中國大陸已淪陷,在疫情未消除之前,國人與政府要共同為保護臺灣豬的健康、品質努力,全民防疫觀念更需強化、落實。
 
畜殖事業部執行長鍾得華表示,一旦非洲豬瘟流入台灣,豬隻就必須全面撲殺,而且無藥物可供治療及疫苗施打,不僅會影響國內的養豬戶生計,還會衝擊國內豬隻需求,甚至會造成民生物價波動,包括豬肉相關製品的價格都會上漲。
 
鍾執行長坦言,非洲豬瘟若進到臺灣,造成的經濟損失絕對超過口蹄疫,原因在於口蹄疫有疫苗可施打,但非洲豬瘟已流行傳播快要100年歷史,至今仍無藥可醫。
 
鍾執行長表示,防堵第1道防線是海關自陸、海、空全面防堵,包括民眾不可攜帶肉製品回台、養豬業者也不可走私豬隻,第2道防線如台糖等養豬戶,在人車、飼料等方面也要自我嚴格控管。
 
另外,在豬隻食用的飼料部分,台糖表示,過去原本使用自中國的原物料,目前因為嚴格檢測,已禁用部分原料。且人車進入台糖全臺18個養殖場,也是嚴格控管,員工若前往中國等非洲豬瘟疫區,回臺1週內不得進入養殖場,避免病毒傳入,而各式車輛如化製車等也要全面消毒才能進出。

◆業者應注意事項:
1.養豬業者自中國大陸返台時須消毒及隔離1週。
2.航空及郵輪公司應將廚餘殘羹銷燬。
3.養豬場內餵飼之廚餘,須符合蒸煮熟安全條件(達90℃,持續1小時)。
4.發現豬隻異常應立即通報(02-23431401,0800-039-131)。
5.因仍無藥物可供治療及疫苗施打, 只能採取撲殺。
 
另外,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修正案自107年12月14日生效的新規定,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的罰則已提高為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又針對各界質疑裁罰基準不夠嚴格一事,農委會表示,自12月18日0時起,自3年內發生非洲豬瘟國家地區攜帶豬肉產品未主動申報遭查獲者,調整為第1次罰20萬元、第2次以後罰100萬元。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台糖全力守護臺灣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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