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繽紛生活-台糖可借鏡:解決中小企業碳焦慮! 台電史上首賣小包裝綠電,10月底上架標售


11月號 2023 Nov
繽紛生活-台糖可借鏡:解決中小企業碳焦慮! 台電史上首賣小包裝綠電,10月底上架標售

文/徐元直

為紓解中小企業碳焦慮、活絡綠電交易供需市場,台電宣布推出首度小包裝綠電銷售試辦計畫,預計於年底前釋出自建綠電約5,000萬度,第一批1,000萬度將於10月底上架,並依「1萬度」、「5萬度」不同數量,搭配不同年期共有六種組合,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綠電媒合平台公開標售,高價者得標。

經濟部10月13日大陣仗召開「台電首賣小額綠電」記者會,包括能源署、標準檢驗局、台電,並由經濟部長王美花親自主持,這項措施突破過去綠電銷售模式,立下新的綠電交易里程碑。王美花說,國際大廠蘋果已要求供應商2030年邁向淨零,對臺灣整條蘋果供應鏈包括台積電在內都會有很大的影響;「綠電的需求對台灣主要靠出口的產業,是一個剛性需求」。

除國際供應鏈要求、減碳等壓力,還有中小企業難買到綠電的問題;王美花表示,台電躉購的綠電無法對外銷售,但台電自建的案場可以外賣,因此由台電推動小額綠電方案,看試行成效如何。依台電規劃,因應中小企業的小額綠電需求,台電突破過往不對外販售模式,推出小額綠電銷售試辦計畫,由自建再生能源案場台南鹽田光電及彰化彰濱光電合計釋出約5,000萬度綠電,分兩階段上架開賣。考量中小企業少量需求,本次推出有「1萬度」、「5萬度」兩款,搭配「1年期」、「3年期」、「5年期」,共有六種組合的小包裝綠電商品投入綠電市場交易,提供國內企業更多元綠電選擇。

台電期盼讓更多中小企業有機會買到所需綠電,首批上架商品數量計有360件,助攻企業能源轉型,後續將再推出多樣化綠電商品。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競標制度目的是讓比較有急迫性且需電量小企業先取得綠電,同時,這樣小包裝設計亦符合金融業、服務業需求,也希望企業按自己實際需求購買,假若企業選1萬度、1年期商品,平均一個月用電800度,約占一事務所辦公室用電20%。

台電發言人蔡志孟指出,這次小額綠電競標綠電是來自台電的彰濱、南鹽光電兩個光電場,一年發電量約3到3.5億度,拿出其中的5,000萬度來賣,約占台電整體自建風力發電與太陽光電案場每年約18億度發電量的3%不到。

台電進一步說明,第一階段1,000萬度綠電將於10月底開賣,一次投標出價可依自身需求選擇1至6種商品並排序,價高者將優先依其選擇商品排序結標,一個電號僅可得標一個商品。為讓更多企業能買到綠電,第一批得標的電號不得再參與第二批投標,第一批未得標者,年底前還有第二批標購機會。至於明年是否繼續釋出綠電,則視今年「試水溫」情況。

蔡志孟解釋,首批上架1,000萬度綠電,先看試行情況如何,剩餘4,000萬度預計在11月15日上架。台電表示,這次標售底價是參考銷售案場適用的躉購費率,且為維持公平性,將於標準局的綠電媒合平台公開標售,由購電企業依自身需求評估投標價格,最終售價將透過平台媒合作業程序決定,預計於2024年開始轉供。

對於中小企業最關切價格,台電規劃,由台電參考再生能源躉購費率,並加計憑證審查費等訂出「底價」,在標檢局綠電媒合平台競標,由價高者得;據悉兩案場當年躉購費率約4元多,市場預期小額綠電底價每度落在4.8到5元之間。

為避免特定用戶大量收購,維持公平性,台電祭出「一個電號」只能得標「一個商品」,且得標者若是適用非時間電價,也要改用時間電價。

標檢局組長黃志文說明,現有六種商品,投標者登入平台「出價」,為避免買家反悔,台電規劃收取投標金額一成的預定費。蔡志孟解釋,會先預收預訂費,意即投標金額的10%,當年度綠電轉供執行超過九成以上,預訂費可以扣抵電費,或者當作下次競標預訂費,以避免業者占掉名額卻又不執行。

外界關切採競標是否會推升價格,導致中小企業負擔不起。對此,曾文生強調,競標制度目的是讓比較有急迫性且需電量小企業先取得綠電,企業取得再生能源解決方案非單靠一次性競標,例如國內大企業為滿足綠電需求,一定是不同規模案場皆有收購,才可達成淨零目標。

曾文生強調,盼藉此小額綠電銷售先建立綠電交易秩序,並且讓企業開始進行再生能源管理,產業用電如大部分都在白天,選擇光電便是最佳匹配,「供應鏈說要達成RE30,就要從現在就開始建立管理機制」。

至於台電標售價格是否會對市場價格產生定錨效應?曾文生指出,「決標價格誰都不能確定」,現行民間再生能源案場多是簽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且年限較長,台電提供商品則量較小、期程較短,可彼此互補。他表示,希望既有售電業蓬勃發展,台電釋出綠電是一種「補充性」作法。

王美花表示,2017年「電業法」修正後,2020年即開放綠電自由交易,企業可透過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購買綠電,2022年再生能源購買量已超過11億度;為使綠電交易更便利,經濟部標準局也祭出「綠色租賃」方案,由商辦大樓房東主動團購綠電、再分配給房客;此外綠市集持續對綠電交易進行宣導。

此外,王美花透露,針對綠電用電大戶,經濟部也將推出綠電分配沙盒計畫,讓各家綠能案場發出來的綠電可先統整再做分配,業者亦可針對不同廠區綠電配置需求進行試驗,此舉有助廠商符合客戶RE100標準,「很快就會公告」。

王美花表示,這項沙盒計畫對於不同案場、不同客戶的綠電需求調配會很有幫助。曾文生表示,過去企業使用再生能源需要電號和案場相匹配,「沙盒計劃」將建立新機制,將不同再生能源案場所發出來的綠電,在供給端就先整合,再依照需求,將綠電逐一配送到買家廠房。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綠電分配沙盒計畫將適用於單一法人(公司)數個廠區中,有不同綠電需求的分配方案,由於已有數家科技大廠反應不同廠區有不同客戶的綠電要求,因此將於年底開始試辦,以累積經驗,未來也會有更多業者參與,並沒有為單一公司量身打造的問題。

外界預期,台積電將是第一個沙盒計畫;另據了解,聯電、台達電、友達亦都向經濟部反映有此需求。

標準局解釋,單一法人可能有數個、甚至數十個廠區用電,但各廠區綠電義務或供應鏈要求不同,有些廠區未來可能需要使用100%綠電(RE100),其他廠區尚無此需要。轄下有多廠區的單一法人,都可能面臨此問題。為了幫助單一法人未來更能有效運用綠能,已請台電公司在符合綠電轉供相關規定的精神前提下,試辦「單一法人綠電轉供彈性分配機制」,以期單一法人未來更能有效運用綠能,解決未來可能發生部分廠區綠電不足,其他廠區綠電過剩的問題。

標準局進一步說明,目前綠電的轉供機制,是由綠能發電廠事先在轉供合約上載明以「一對一」或「一對多」,依比例分配給各用電廠區,因此必須一開始在轉供合約上就載明各廠區分配比例,但發電端每月發電量並非固定,用電端每個廠區的每月用電量亦非固定,可能造成各廠區出現綠電不足或過剩問題。

標準局指出,「單一法人綠電轉供彈性分配機制」的主要內容,是將單一法人公司的各廠視為單一用戶群,該用戶群內各廠進行轉供時,電量可彈性分配,使單一法人可以鎖定其轄下特定廠,透過彈性分配取得最大比例的綠電,甚至是100%綠電,以解決前述各廠區不同的綠電分配需求。

標準局強調,「單一法人綠電轉供彈性分配機制」不是為了特定廠商量身打造,只要是轄下有數個廠區的單一法人公司,都可能面臨這個問題,試辦後將視情況,持續擴大辦理。未來將持續精進與研析各種新方案,鼓勵所有發售電業、購電企業踴躍提案,共同為協助企業取得綠電或更有效率的運用綠電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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