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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處

沿革

台糖公司為經濟部轄屬之國營事業機構,民國78年3月成立工安環保處,專責處理工安環保事務,依組織功能分設勞工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及廢棄物處理組。107年4月1日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恢復專責一級管理單位,將工安環保處組織調整為職業安全衛生處及環境保護處,職業安全衛生處下設安全衛生組及災防評輔組,統籌辦理公司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推動、各項職業安全衛生制度之規劃、督導與業務執行。

業務執掌

企業經營首重績效與社會責任,從重視員工身心健康及提供安全舒適的作業環境做起。透過先知先制防範未然、遵守法規落實執行、建制系統自主管理、追蹤查核持續改善等科學與技術的作為及安全文化之建構,杜絕職業災害,保障勞動安全與健康,達成零傷病之目標,進而促進企業績效與永續經營。

業務執掌

企業經營首重績效與社會責任,從重視員工身心健康及提供安全舒適的作業環境做起。透過先知先制防範未然、遵守法規落實執行、建制系統自主管理、追蹤查核持續改善等科學與技術的作為及安全文化之建構,杜絕職業災害,保障勞動安全與健康,達成零傷病之目標,進而促進企業績效與永續經營。


台灣糖業公司職業安全衛生政策

台灣糖業公司職業安全衛生政策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砂糖製造、畜牧養殖、精緻農業、生物科技、土地開發、資產營運、休閒遊憩、油品、物流、商品行銷等事業;全體人員體認預知危險與消除災害,維護勞工安全與健康,為共同努力之重要課題;願意遵照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之規範,透過科學與技術的作為及安全文化之建構,使人員都能置身於安全衛生及健康舒適的作業環境而達成零傷病之目標,謀求企業的成長與永續經營,並承諾如下:
 
先知先制、防範未然
以人為本,以愛心為理念,應用"先知先制"手法,建構安全健康之作業環境,貫徹執行預知危險,防範事故與疾病於未然。
遵守法規、落實執行
落實執行完備之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及作業標準,加強宣導、訓練,提升全體人員職安衛之正確觀念與共識,養成優質的安全衛生習慣及文化。
建制系統、自主管理
推動工作者代表之諮詢及人人參與,勞資共同制定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引用「自主管理」之原則,發揮群策群力之功能,共同減除災害之發生。
 
追蹤查核、持續改善
秉持所訂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運用內控安全衛生查核制度,隨時檢討與本公司相關的職安衛前後環節、利害相關者需求期望、職業安全衛生機會,配合現況及法令規章之修正,透過規畫-實施-檢查-行動(P-D-C-A)運作模式,持續改善,而達成零傷病之目標。


職場霸凌防治

本公司訂有「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注意事項」,其目的為防止本公司員工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以下簡稱職場不法侵害),以妥善預防及處置,確保員工之身心健康。


預防職場不法侵害之聲明

本公司為保障所有員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免於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而致身體或心理疾病,特以書面加以聲明,絕不容忍任何本公司之管理階層主管有職場不法侵害之行為,亦絕不容忍本公司員工同仁間或陌生人、客戶及協力廠商對本公司員工有職場不法侵害之行為。

一、職場不法侵害的定義:員工在勞動場所遭受他人以言語、文字、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之謾罵、威脅、攻擊或侮辱等,以致於明顯或隱含地對其安全、福祉或與健康構成挑戰的事件。

二、職場不法侵害行為的樣態:

(一)職場暴力(如:恐嚇、罵髒話、毆打、被物品丟擲等)。

(二)職場霸凌(如:藉由職務、權力濫用或不公平對待,所造成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等)。

(三)性騷擾(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等)。

(四)就業歧視(如:年齡歧視、性別歧視、性傾向歧視、容貌歧視、婚姻歧視或身心障礙歧視等)。

三、員工遇到職場不法侵害怎麼辦:

(一)向同事尋求建議與支持。

(二)儘可能以錄音或任何方式記錄行為人之行為做為證據。

(三)循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提出申訴。

四、本公司所有員工均有責任協助確保免於職場不法侵害之工作環境,任何人目睹及聽聞職場不法侵害事件發生,都應以「台糖公司職場不法侵害事件申訴書」通報,本公司接獲申訴後會採取保密的方式進行調查,若被調查屬實者,將會進行懲處。

五、本公司絕對禁止對申訴者、通報者或協助調查者有任何報復之行為,若有,將會進行懲處;對於因執行職務發現有危及身體或生命之虞,而自行停止作業或退避至安全場所之勞工,事後絕不會對其處以不利之處分。

六、本公司鼓勵員工均能利用所設置之內部申訴處理機制處理此類糾紛,但如員工需要額外協助,本公司亦將全力協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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