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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資產課

務轄管範圍及管理項目

本課經管土地範圍為高雄市橋頭區、楠梓區、左營區、仁武區、大社區、岡山區、路竹區、阿蓮區、燕巢區、梓官區、彌陀區及湖內區等行政區,轄管土地活化面積計約3,023.64公頃,下設資產股、土地股及巡查股負責各項業務,各股業務職掌說明如下:

*資產股
土地出租:辦理本課轄管土地標租(基地、公設地、出租政府機關等)及收租等相關業務。
提供設定地上權:辦理本課轄管土地設定地上權及收租等相關業務。
固定資產管理及房舍出租:辦理本課轄管固定資產管理及房舍標租等相關業務。
出租換(續)約:辦理本課轄管土地出租之換(續)約及承租人名義變更等相關業務。

*土地股
地籍管理:辦理本課轄管土地之地籍資料管理(含界址、鑑界及共有地分割等)及重測等相關業務。
土地稅籍管理:辦理本課轄管土地之土地稅(地價稅及田賦)申免與繳納等相關業務。
地權管理:辦理本課轄管土地有關之都市及區域計畫、區段徵收及市地及農地重劃等相關業務。
土地出售:辦理本課轄管土地之土地出售等相關業務。

*巡查股
土地巡查:定期巡查本課轄管土地防範被棄置廢棄物及預防被侵占等相關業務。
被侵土地處理:辦理本課轄管被侵占土地糾紛及拆除案件之處理等相關業務。
環境維護:對本課轄管土地定期排定土地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及預防登革熱孳生源之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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