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場課人員須先現勘評估土地狀況,並經本公司審查核定,通過後即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招租。潛在承租人可購買標單進行投標,俟開標資格審核完成,區處會發函通知得標人繳交租金並辦理簽約事宜。
1.為避免種植面積過大造成市場產銷失衡,農業部與台糖公司協調制定24種限制出租作物,須有面積配額方可申請。 2. 台糖公司農地租賃土地僅供從事農業生產行為使用,不得供作農舍、畜牧設施、綠能設施(含任何型式屋頂型及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堆置土方及非農作資材等使用,亦不得有從事營利商業、住宅、工廠或其他任何非農業使用之行為。 3.其他細節請向高雄區處農場課(07-6110051)洽詢。
承租人可就近向所屬縣市區處農場課洽詢,並提出區位及面積需求供農場同仁協助查詢,如承租人欲在高雄地區承租農地進行農作,即可向高雄區處農場課(07-611005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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