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首頁 > 關於台糖 > 公司治理 >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訂定「內部檢核實施細則」規範內部檢核人員之職業道德、職責及作業程序等。
 
台糖公司內部檢核係依據公司「內部檢核實施細則」規定辦理。依照前揭規定檢核作業分為經常性及專案性二種,經常性作業應於年度開始前擬訂計畫,每年至少辦理一次,另視實際需要做專案性不定期檢核。檢核結果除函知受查單位限期辦理改善外,並依規定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另請受查單位每季將改善情形送董事會檢核室追蹤,董事會檢核室蹤查至完成改善為止。

同時為加強與董事會溝通聯繫,總檢核均列席董事會議並報告檢核業務。
 
  • 買東西
  • 找據點
  • 會員區
  • 住台糖
  • fb分享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