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計有總管理處、砂糖事業部小港廠、善化糖廠、虎尾糖廠、生物科技事業部、油品事業部、高雄分公司、中彰區處、雲嘉區處、台南區處、高雄區處、屏東區處、花東區處、畜殖事業部、精農事業部、商銷事業部及柳營尖山埤渡假村(休憩事業部) 等17個單位已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事業單位達一定規模以上或有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之工作場所者,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並通過ISO 45001及TOSHMS驗證取得證書。
員工總人數為3,272(含自僱臨時、計時人力),非員工總人數為3,130人(含非常年性派駐勞工),比例為100%。(以當年度月平均人數計算)
為整合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事項,提高職安管理績效,建置「台糖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資訊系統」,將職安管理於線上作業;除了達到資訊分享與保存e化外,亦加速資料傳遞及工作簡化,同時達到節約用紙之環保目的,並與員工建立職場安全衛生改善之溝通管道。
危害鑑別與評估
依據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職安衛危害鑑別及風險評鑑管理程序」規定,各工作場所由各單位主管指派「危害鑑別與風險/ 機會評鑑作業」人員,經職業安全衛生處辦理之相關教育訓練3小時以上,定期於每年9月於「台糖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資訊系統」負責危害鑑別及風險評鑑作業,並宣導工作場所危害因素及預防措施。危害鑑別及風險評鑑係由作業暴露頻率×發生機率=風險之可能性作矩陣分析,共分6級管控。此外,當有下列任一情形發生時,應對相關作業活動則須重新實施危害鑑別及風險評鑑:
1.
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標準條文改版時。
2.
新製程、製程變更、新設備、原物料變更或作業環境條件變更等( 含制訂目標方案、採取不符合矯正措施前),明顯會影響風險之個案時,應在這些變更開始前進行危害鑑別及風險/ 機會評鑑。
3.
當有意外事件發生時。
4.
因應法規改變足以影響風險評分時。
5.
當同一性質或同一區域之虛驚事件累計超過3件時。
6.
利害相關者強烈要求時。
7.
查檢或稽核發現重大缺失時。
各單位主管針對危害鑑別及風險/ 機會評鑑結果(風險等級) 擬定相對應之控制措施,而職業安全衛生處亦不定期巡視各工作場所,發掘潛在危害因素及提出建議與改善措施,並彙整「不可接受風險一覽表」。
工安輔導與查核
為落實工安管理,並加強工安查核,分別依各事業特性,訂定年度「工安查核工作計畫」,採行先知先制的手法,提出建議改善事項並追蹤改善完成,確保廠場、營業站點及作業場所安全,防止災害事故發生,以提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績效。另透過高層主管走動管理,各級高層主管不定期分赴各單位輔導查察。






